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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限消令和解

2019-12-25 12:04    阅读 928

12月24日,王思聪涉案的三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撤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其发布的三个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王思聪已经在12月2日和发起仲裁的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王思聪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有媒体采访到接近万达的消息人士,其表示,上述还债款项应该是由王思聪自己想办法筹措的,“万达集团与此没有任何关系。”此外,也有港媒采访到王思聪好友,回应称是王思聪的妈妈林甯看不过眼老公没出手,自己拿了一亿出来给儿子还债。但截至目前为止,王思聪还有1.1亿元需要支付给嘉兴璟字悌为,但这笔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

事假过程:

2019年10月,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详,冻结日期为3年,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2019年11月6日,有消息称王思聪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从北京市二中院得知,王思聪确有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2019年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9年11月20日,王思聪已经不在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中,其限制消费令已经被取消。 

2019年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分别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北京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表示,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2019年12月23日,申请执行人已向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